光洋科內鬥1/董事長遭撤換仍自認正統 經濟部應依法解決爭議
光洋科新任董事長王炯棻在11月5日的董事會上被推選上台。(圖/報系資料照)
國內靶材大廠、護國神山台積電的重要供應鏈廠商之一的光洋科,爆發經營權爭奪戰,時任董座馬堅勇在自己召開的董事會上,遭臨時動議表決撤換,改由市場派台鋼推舉的律師王炯棻擔任新董座,結果事隔兩天,撤換董事長的法定程序皆已完備,前董座馬堅勇用重訊宣稱自己仍是董事長,不但科技業界看傻了眼,不少財經官員私下也直呼不可思議。
由於光洋科是台積電的主要供應商,引發市場及政府關注。目前光洋科兩派人馬互告、爭奪公司主導權,還宣布要在12月間召開臨時股東會,這場經營權爭霸戰,勢必還會延燒下去,不少法界和財經界人士呼籲,經濟部應該趕快依法行政、解決爭議。
法界人士指出,現行法令並無禁止「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的相關規定,因此光洋科11月5日的董事會上,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馬堅勇就於法並無不合。
實務上,在公開發行公司中,以董事會臨時決議解除董事長職務的至少有3例,其中最知名的就是台苯大股東、股市名人孫鐵漢,與時任台苯董事長林文淵鬧翻後,孫鐵漢在董事會用臨時動議方式,直接解任林文淵董事長職務。第二例則是智崴資訊科技公司董事長黃仲銘在董事會中,遭董事鄭駿豪以臨時動議提議解任撤換,而本案也經過高雄地方法院的判決認可。另一件是網通廠明泰科技董事長李中旺在董事會召開後,由友訊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宋正一提案討論董事長解任議案,並通過解任董事長決議。
此外,光洋科還發生一件離譜的事,11月19日將股東會選出來的獨立董事吳美慧逕自解任,一併拔除其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身分。光洋科透過一紙公告就擅自解除獨董資格,被認為是大同之亂的翻版,讓人想起去年6月30日大同公司召開股東會,林郭文艷以違反《併購法》及違法中資等名義,封存51%股東的選票,宣布自己當選下屆董事長。
法界人士指出,「獨立董事」的設置,旨在強化公司治理與提升董事會的運作效能,獨董的提名、審查與選任都有明確法令規定;持有一定股份的股東及董事會得提供獨董推薦名單,經董事會評估符資格再送請股東會選任。獨董是在股東會經全體股東投票選出來,獨董的去留絕不是某個人說了算,也不應是一紙公告決定。
因此,光洋科利用重訊,將股東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獨董逕自公告解任,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如果公開發行的上市櫃公司可以如此將對手陣營的獨董解任,藉此剝奪獨董召集股東臨時會的職權,公司經營秩序將蘯然無存。
對此,經濟部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回應指出,光洋科以臨時動議解任選任董事長,依櫃買中心了解尚難確認該臨時動議是否符合董事會議事辦法的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但董事長改選效力,仍須視經濟部認定或法院判定為準。至於撤換獨董一事,依櫃買中心了解,尚難認定違反本會獨董辦法所定第3條第1項第5款獨立董事資格,而有當然解任之情事。另獨立董事資格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宜由司法機關認定為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