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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刑大組長陳建志涉洩密收賄50萬交保 遭拔官調非主管職

北市刑大 陳建志 洩密 收賄 交保
北市刑大經濟組長陳建志涉貪收賄10萬元,今日上午以50萬元交保,刑大表示已將陳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刑大經濟組長陳建志涉貪收賄10萬元,今日上午以50萬元交保,刑大表示已將陳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刑警大隊爆發貪瀆案件,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帶隊昨(29)日親赴市刑大經濟組組長陳建志(49歲)之辦公室、住家等7處搜索,今日上午陳建志以5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刑大表示已將陳調離非主管職務,全力配合檢方偵辦。

檢方調查,陳建志2019年間擔任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期間,疑從同僚口中得知刑事局偵辦一宗洗錢案,主嫌高男違反《銀行法》,經手大陸、台灣間地下匯兌,金額高達7億元,陳疑似將案情洩漏給高男,並收受10萬元賄款。檢察官另通知4名證人到案,其中2人為當時偵辦案件的刑事局警官。

對此,北市刑大表示,已召開會議將陳建志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另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配合士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展現以維警譽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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