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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劇組女員工 鈕承澤今天花蓮入獄關4年
導演鈕承澤在3年前涉嫌性侵劇組女助理,今天到花蓮入監服刑。(圖/報系資料照片)
導演鈕承澤在3年前涉嫌性侵劇組女助理,他賠錢希望和解但不認罪,二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他不服上訴到三審後,最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鈕承澤後來遷了戶籍到花蓮,並以希望安頓母親為由,盼延緩入監。後來檢方同意讓鈕承澤從11月2日,延到11月30日入監。今天上午稍早,鈕承澤已在兩名友人的陪同下,入監服刑。
檢方表示,鈕承澤已於今天上午10時,準時到花蓮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他在經過檢察官訊問後,已即刻發交花蓮監獄執行。而稍早現身花蓮地檢署,面對在場媒體的詢問,只說了一句「謝謝大家的關心」,隨後向執行科報到,並正式入監服刑。
鈕承澤涉嫌性侵劇組女員工的案件,是發生在2018年11月間,受害者是電影《跑馬》劇組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當時當時劇組原定要開會,但鈕承澤臨時取消會議,改邀友人到家裡聚會同樂,當時被害人跟著到場。
後來當晚參與聚會的友人陸續離開,只剩這名女性被害工作人員一人在場。鈕承澤將被害人強壓在沙發上、脫去對方衣褲,但疑似因無法勃起,最後以手指性侵得逞。
一審法院審理時,鈕承澤不但否認犯行,還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情投意合,同時賠償對方200萬,但和解並未成功,鈕承澤被依法判刑4年,而案經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最後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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