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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自稱代表共產黨 民眾至北檢告發違反國安法及外患罪

郭冠英 共產黨 違反國安法 外患罪
民眾根據郭冠英自稱「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選舉」的說法至台北地檢署告發。(圖/攝影謝中凡)

民眾根據郭冠英自稱「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選舉」的說法至台北地檢署告發。(圖/攝影謝中凡)

前行政院新聞局秘書郭冠英因自稱「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選舉」,今天早上有民眾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他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及刑法外患罪。

告發民眾指出,郭冠英公開表示「我是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的選舉」,清楚表明自己為中國共產黨工作,此舉已涉及公然違反《國家安全法》。

民眾表示,根據國安法規定,為中國發展共諜組織者,刑度最重可判7年以上徒刑,得併科5000萬至1億元罰金。退休軍公教人員若被判定為共諜,剝奪其全部終身月退俸,已領者從違法之日起追繳之。郭冠英自稱為中共工作,顯已違反國安法為中共發展組織等相關規定。

同時,也有民眾告發指出,郭冠英自稱代表中共監督台灣,明顯為中共工作,卻領中華民國的退休俸,顯然是叛國行為,涉及外患罪。

郭冠英 共產黨 違反國安法 外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