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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12/17強制拆除 住戶限期一個月內完成搬遷

城中城 危樓 公園 搬遷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重大死傷,高市府決議將大樓拆除改建公園,工務局也於17日正式公告,住戶限期一個月內完成搬遷,12月17日執行強制拆除作業。(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重大死傷,高市府決議將大樓拆除改建公園,工務局也於17日正式公告,住戶限期一個月內完成搬遷,12月17日執行強制拆除作業。(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重大死傷,大樓經火害後由三大公會進行結構安全鑑定,發現建築物結構安全嚴重不足,高市府決議將大樓拆除改建公園,工務局也於17日正式公告,住戶限期一個月內完成搬遷,12月17日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工務局表示,根據建築法規定,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若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另外,因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致建築物發生危險不及通知其所有人或占有人予以拆除時,得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強制拆除。

工務局指出,基於公共安全及考量原住戶搬遷時間,已於17日至城中城大樓張貼公告,限期住戶一個月內必須完成搬遷,12月17日將執行強制拆除作業,拆除後原址將興建鄰里公園。同時,城中城大樓原址周邊相鄰建築物,由市府負擔全額進行建築物牆面整維更新,以展現鹽埕風貌再生。

經過高市府地政局調查,城中城大樓共有388位所有權人,市府針對所有權人提出跨區區段徵收方案,為了讓民眾能夠更加了解方案內容,已於15日起寄出問卷調查給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並告知拜訪日期,陸續於16日起安排專人一對一逐戶拜訪,以了解各所有權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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