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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坵島主鳴冤2/無人島25年蛻變成樂園 200頭梅花鹿臨生死警戒線

胡進江 台灣奈良 動保法 劉德全 減口 輿論風暴 契約合法範圍 李玉海
馬祖大坵島全島面積約0.53平方公里,是連江縣北竿鄉西北側約200公尺處的一座小島,島上有上百頭梅花鹿。(圖/CTWANT讀者提供)

馬祖大坵島全島面積約0.53平方公里,是連江縣北竿鄉西北側約200公尺處的一座小島,島上有上百頭梅花鹿。(圖/CTWANT讀者提供)

馬祖大坵島「一人島主」胡進江因受託執行梅花鹿「減口」公務,意外捲入撲殺83頭梅花鹿的輿論風暴,今年7月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讓他飽受委屈。一名曾在連江縣府任職的公務員透露,大坵島雖然是「梅花鹿樂園」,一旦鹿群數量超過200頭就是生死警戒線了,若不進行減口管理,梅花鹿接著就會發生大量暴斃,反而更不利於鹿群生態。

本刊調查,大坵島全島面積約0.53平方公里,是連江縣北竿鄉西北側約200公尺處的一座小島,全盛時期島上有50戶人家,為北竿鄉第7個行政村,並設有一間國小分校。

馬祖大坵島居民胡進江一人在島上經營民宿餐廳11年,不時有媒體上島採訪,今年卻意外捲入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圖/報系資料庫)
馬祖大坵島居民胡進江一人在島上經營民宿餐廳11年,不時有媒體上島採訪,今年卻意外捲入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圖/報系資料庫)

1980年代,大坵島人口開始外移,連江縣府為了發展觀光,1996年將11頭梅花鹿野放到人煙罕至的大坵島上,由於未受人類干擾,梅花鹿快速繁衍,一度達260多頭,不但現身樹林、海邊,甚至破舊古厝中步道。1998年國軍全面撤離,大坵島成為名副其實的「無人島」。2010年後,胡進江從桃園遷居戶籍至大坵島,投資生態民宿,一草一木打理,配合賞鹿活動每年吸引大量觀光客,每年約4萬人登島,讓大坵島有「梅花鹿樂園」、「台版奈良公園」美名。

胡進江感嘆說,「我一個台灣笨蛋從民國99年在這裡投資,11年後島上仍只有我一個人居民,我真的很埋怨,做到現在,縣府卻用法律回報我,我心中真的很不平。」

一名曾在連江縣府任職的公務員透露,大坵島上的梅花鹿每年都會因為低溫、食物短缺等原因死亡,梅花鹿缺乏食物,就會亂吃有毒性植物,甚至是垃圾。他指出,縣府長期觀察發現大坵島上梅花鹿族群承載數大負荷就是200隻,島上的梅花鹿數量最好維持約150頭左右,超過200頭就必須進行減口,不然每年都會死亡4、50隻,最高一年會死掉60幾隻,龐大的鹿屍很臭,還是得由人去處理掩埋。

「過去有日本奈良的記者來島上過夜,覺得大坵島整體環境比奈良好。」該名公務員感慨,站在縣府立場對鹿群就是以管理角度出發,包括對梅花鹿抽血、抓蟲害、驗大便,檢驗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沒有檢查就不能對外開放,預算都由農委會補助,只是沒想到「減口」措施會引發公憤。

連江縣府1996年將11頭梅花鹿野放到大坵島後,梅花鹿快速繁衍,數量多到破舊古厝中可見。(圖/報系資料庫)
連江縣府1996年將11頭梅花鹿野放到大坵島後,梅花鹿快速繁衍,數量多到破舊古厝中可見。(圖/報系資料庫)

威信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李玉海表示,從起訴書內容可以明確釐清,時任連江縣府產業發展處長劉德全,透過公開招標案委外管理大坵島梅花鹿,劉德全是相關業務主管可以代表連江縣府,所以當劉德全指示胡進江進行合約上提到的「減口」時,也等同經由連江縣府同意,無論是起初的30頭,或是再增加到100頭,這部分是屬於契約合法範圍。

李玉海也指出,按照《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4款規定,「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為控制經濟動物數量過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在此限。」大坵島的動保主管機關就是連江縣府,經連江縣府同意減口梅花鹿,胡進江應沒有涉及違反法律,雖然地檢署已起訴,建議未來一定要跟法官爭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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