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指謝長廷是「臥底特務」 遭回嗆 3天內不提證據就提告
謝長廷。(圖/報系資料照)
對於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指「美麗島大審會沒有臥底律師,可能嗎?」並要「臥底特務」謝長廷趕快提告恢復名譽。謝長廷今晚反嗆施明德「能不能提出證據?」沒有證據當然就要負法律責任。「3天內再不提出,我就委任律師,一切攤在法庭由司法審理」。
謝長廷在臉書表示,施明德、陳嘉君夫妻在十多年前就指他是特務,而且向調查局拿了20萬元,非常聳動,還一直叫他要去法院控告,不然就是承認。「事實上,法院已經調查清楚結案了」。
他說,在法院具結偽證判罪並公開詰問後,當時告訴他們訊息的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謝姓幹員都説他不是線民,而只是他們爭取的對象,曾經要用錢爭取,但他拒絕,「最後有沒有拿,他們改口說沒有看到或記不淸楚」。
謝長廷表示,依調查局當時的攻略作法,爭取不到,就是打擊分化,散布他是線民,「就是分化我和同志的感情,這些都有證據和證詞在卷宗,最後判決我勝訴。」另外,陳嘉君說白姓調查局幹員的事,這位白先生業經他提出告訴,判決有罪在案。並向他書面道歉。
他說,施明德夫妻的指控傷害他和家人極深,他費了很多時間、精力在法院取得公道,判決和筆錄都在臉書講過,「為什麼施明德還是留聲機跳針式的重複舊訊息呢?他們應該指出上述法院判決有什麼問題?有什麼不可信?才對,而不是一方面不承認法院的確定判決,一方面又要求我再去法院告」。
謝長廷指出,施明德也許認為我要控告他們才算數,「這很遺憾,我一向尊敬他是民主前輩,又是前主席,不願讓人看笑話」,讓他二十多年,今天他越扯越大,似乎要把台灣民主的歷史改寫,把民進黨創黨先進都打成特務,似乎跟一般名嘴無差別。如果他希望這樣,那也只好訴諸法律。
不過,他說,真的勇於負責,就不要學名嘴老是用問句或用無法反證的事來逃避法律責任。例如「美麗島大審會沒卧底律師可能嗎?」「美麗島辯護律師有誰不是特務?」「江鵬堅死前告訴我他是特務」「民進黨建黨蔣經國怎麼會不知道?」這一類都是無法控告的,記得媒體報導,施明德夫婦在紅衫軍事件後,自已打官司贏了上千萬元賠償,相信他們對法律規定已經很內行,知道如何影射不必負法律責任。
不過謝長廷表示,陳嘉君公開稱「高明輝在法院說謝長廷是特務」,這個說法,調出法院筆録就可以證明有沒有?所以他反駁說「含血噴人」,但陳迄今提不出證據,「不知施明德能不能提出證據?要不要共同負責,沒有證據當然就要負法律責任。3天內再不提出,我就委任律師,一切攤在法庭由司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