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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室友打電腦太吵!台大女「連鎖2次門」挨告 判賠萬元虧慘
台灣大學一名女學生,不爽學校宿舍同寢室室友打電腦太大聲,趁室友暫時離開寢室購買食物時,故意將寢室房門上鎖,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她拘役8日還要賠償2萬800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灣大學周姓女學生,不爽學校宿舍同寢室陳姓室友打電腦太大聲,趁陳女暫時離開寢室購買食物時,故意將寢室房門上鎖,陳女因房門遭反鎖,只好去向宿舍輔導員借備用鑰匙,但周等陳去歸還鑰匙時再次鎖門。事後陳女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周女拘役8日,緩刑2年,須賠償陳女2萬8000元。
檢警調查,周、陳2女都是台灣大學學生,2人是同寢室室友,但2人因彼此生活習慣不同,積怨甚深。今年1月23日下午3時,周女不滿陳女使用電腦聲音過大,向陳女反應,但陳女不理會。
周女一氣之下,為求報復,趁陳女離開寢室去購買食物時,將寢室房門上鎖。之後陳女返回寢室時,因房門上鎖無法進入,知悉周女在寢室內,遂敲門請周開門,但周並不理會。
陳女只好花數分鐘時間,向宿舍輔導員借取備用鑰匙,才能開門進入,不過,周女等陳前去歸還備用鑰匙時,又將房門上鎖,但因陳女這回有帶鑰匙,始得進房。
事後陳女以EMAIL向輔導員反映被周鎖門,指稱2人相處不睦,並報警提告周女涉嫌強制、竊盜等罪。檢察官調查時,周女辯稱因陳女講的話讓她不舒服,坦承有鎖一次門,但想不起來是否有鎖第二次門,檢察官依強制罪起訴周女,另竊盜等罪因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訴。
法院審理時,周女與檢察官、陳女認罪協商,法官判處周女拘役8日,緩刑2年,須賠償陳女2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