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殺女友引爆反送中 欲來台投案刑事局卻回:別再打來了
港女命案兇手陳同佳。(圖/中新社)
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在香港出獄已近2年卻遲遲未來台投案,令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氣憤。沒想到港媒《香港01》今(20日)報導指出,陳同佳的代表律師在去年10月確實曾經和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窗口聯繫,起初會面融洽,雙方也談到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沒想到事情卻突然急轉直下,刑事警察局窗口突稱因「長官指示」,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最後還告知對方「不要再打來了」。
港男陳同佳2018與女友潘曉穎來台旅遊,卻因發生爭執出手殺害對方,事後還畏罪潛逃回香港,觸發台港司法互助,以及香港《逃犯條例》修訂問題,最後更演變成大規模「香港反送中抗議行動」;由於兇案發生地位於台灣,因此陳同佳最終僅因為「洗黑錢」遭到香港關押2年,而他出獄後稱願意赴台自首服刑,但至今已卻仍不見他來台。
死者母親對此相當氣憤,今日邀請陳同佳與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人,至港府總部外公開對質,現場還準備一支電話,供陳男致電台灣投案。不過這場邀約最終無人出席,令潘母相當失望,怒批受邀方竟沒人有膽出面,是在港人面前再一次丟臉,並批評當初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只是在用該案賺曝光率,怎麼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對於此爭議,《香港01》今日報導表示,陳同佳代表律師向台灣士林地檢署發出「刑事陳報狀」,當中提到陳男為貫徹赴台投案決心,告知律師將於去年10月21日直接致電台灣陸委會指定之單一窗口,也就是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詢問投案事宜,一開始窗口口頭應允,雙方談話也觸及到申辦簽證等細節,但當晚窗口卻又傳簡訊告知因為「長官指示」,該案必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才有陳男入境問題。報導指出,期間陳同佳律師與刑事警察局窗口前後聯絡7次,最後該窗口稱「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
陳報狀也附上陳男律師與窗口間對話截圖,當中確實提到港府須務實回應司法互助請求,以及要求當事人不要再打電話聯絡等事;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上述文件說明陳同佳回台自首意願,惟台灣窗口請陳男不用打電話聯絡,至今等了一年仍未獲回覆;香港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也表示,他對潘母著實同情,呼籲台灣政府放下政治操作,「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能入境自首,並重申「所有證據如監視器、屍體等都在台灣,只不過台灣政治操弄,我覺得非常不道德」。
對此,台灣法務部發表回應呼籲,港府應與台灣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案件的事證及共商犯人到台事宜,同時重申,該案迄今仍由士林地檢署依法偵辦,且已對潛逃返港的陳同佳發佈通緝。陸委會則重申法務部聲明,要求港府回應司法互助,並反批鄧炳強受訪時多次提到矮化台方字眼,「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受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我們實感不解與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