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受難者親屬不多 張其祿籲專案安置弱勢居民
立委張其祿質詢內政部長徐國勇時指出,政府應該應落實使用公權力,介入公共安全及消防。(圖/翻攝立法院直播頻道)
高雄城中城火災,燒出政府所長期漠視及消極處理的社會問題,立委張其祿昨(18)日在立法質詢內政部長徐國勇時指出,面對台灣單一建築物火災死傷第2多之慘案,政府責無旁貸,未來應該應落實使用公權力,介入公共安全及消防,並以特殊專案方式協助照顧及安置極弱勢的住民。徐國勇表示,相關的消防法規已在行政院研議中,將送交立院審議修法。
張其祿指出,上周末他與民眾黨秘書長謝立功到高雄市立殯儀館向城中城火災受難者上香及致意,並慰問及關懷所有受難者之家屬,但發現正因受難者多為弱勢中之弱勢,受難者親屬並不多,這樣的氛圍更讓他感到哀戚。
「以城中城為例,過去便有建商撮合改建,但卻只找到一半的所有權人。」張其祿說,由於類似大樓住戶多為弱勢租戶,再加上產權問題複雜難解,無論是都更,抑或危老重建幾乎都是一條走不通的路;縱使《建築法》第81條雖有強制拆除的法律授權,但還是以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者才得依據相關法規拆除,這也導致沒有公權力介入的法源依據。
張其祿說,其實內政部早在2005年的研究報告就已指出,既有公寓大廈若沒有相關的管理組織及公安之強制規範,則也會是造成火災風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雖然在16年前就已發現問題,但如今還是發生了悲劇。他指出,政府過去雖然有透過社會住宅、租金補貼等方案來協助弱勢居民之住居,但「社會住宅的租金仍可能過高」、「租金補貼的名額有限」,甚至還需「房東配合」,這常導致最弱勢者反而被排除在外,亦只能蝸居於如城中城的惡劣環境之中。
張其祿建議徐國勇,基於公共安全及消防考量,政府應落實使用公權力,介入及維繫弱勢住民的居住環境安全;對無法成立及營運管委會之弱勢族群居住社區,政府應主動協助其成立及管理運作;對於「弱勢中的弱勢」居民,政府應以特殊專案方式協助照顧及安置,避免其被邊緣化於社會安全網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