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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案魏揚等人脫罪震撼法界 「打、砸、搶」行政院竟沒事!

太陽花案 魏揚 脫罪 行政院
太陽花案起訴後,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8人二審遭判有罪,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今天判決逆轉。(圖/報系資料照)

太陽花案起訴後,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8人二審遭判有罪,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今天判決逆轉。(圖/報系資料照)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6人遭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公訴不受理、等同無罪,引發社會譁然,不少人擔心民眾法律觀念和政府公署尊嚴將蕩然無存,以宅神朱學恆為例,只是送花就被警方傳喚和移送檢方,也沒人撤告,不料太陽花學運攻佔行政院,還「打、砸、搶」,行政院竟撤告,法院也認定沒事,實在離譜!

法界人士指出,最高法院曾以「公民不服從」作為撤銷發回理由,這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在刑法的「罪刑法定主義」原則下,執法機關如以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來斷案,將讓人民無所適從,而且政府如何能要求人民守法?本案已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

前特偵組檢察官薛維平律師表示,太陽花案應否判無罪,應看憲法對言論自由範圍的界線,法官不論判無罪、還是有罪,都需要勇氣,但執法者對「情和法」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應正視所謂「轉型正義」,能否適用在司法上。

另有資深法界人士指出,高院曾認定,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的場所,魏揚當時在行政院內向民眾喊話:「我要請各位有一個準備,就是『這是一場革命,這是一場戰爭』,警察不是跟我們玩嘉年華的」,又在臉書PO「動員」、「聲援」等字句。「這樣竟沒事也太誇張了!」還有法界人士舉例,連美國總統川普卸任前,白宮遭民眾攻佔,美國司法機關也是強力執法,台灣政府和司法應該不會這麼健忘吧!

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3月23日晚上,號召群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事後遭檢方起訴,高院更一審今天審結,魏揚等6人改判公訴不受理,引起社會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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