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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時內性侵前女友又撿屍夜店女 變態軍人下場出爐
身為職業軍人,竟在6小時內連續性侵兩女得逞,最後被判兩罪。(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南一名吳姓男子,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時為職業軍人身分,但在2017年11月晚間,他為滿足自身性慾,先跑到前女友家中性侵對方,隔日凌晨4點多返家路上,在夜店門口又「撿屍」一名陌生酒醉女子,拖到飯店性侵。6小時內性侵2女得逞,在性侵前女友的部分,吳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個月;撿屍夜店女部分,則是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吳男2017年11月,藉由共享宵夜為由,跑去前女友家中,他為了滿足性慾,不顧對方反對強押上床,性侵前女友得逞。後來隔天凌晨4點離開前女友住處,路上看到夜店門口,有一陌生女子醉倒路邊,一時色心大發,片夜店人員是女子朋友,把對方拖進附近摩鐵性侵,連續6小時內性侵兩女得逞,行徑超囂張。
事後兩女報案提告,法官審酌後認為,吳男不尊重女性身體與性自主權,嚴重危害女性人身安全及社會治安;且他犯後一直為自己辯解,造成被害女子難以抹滅的精神陰影,最後他已解除軍人身分退役,在性侵前女友的部分,吳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個月;撿屍夜店女部分,則是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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