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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亂丟玩具槍嚇社工 父:「你覺得呢?」慘遭起訴

玩具槍 恐嚇 新北市 醫院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兒子亂丟玩具槍,造成誤會,慘吃官司。(圖/翻攝中國時報)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兒子亂丟玩具槍,造成誤會,慘吃官司。(圖/翻攝中國時報)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在今年7月10日時因頸椎問題到醫院就診,兒子來探望時,將玩具槍隨意丟在病床上,把進來探望的社工嚇了一跳,急忙問陳男「這把是真的還是假的」陳男回「你說呢?」遭檢察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該瓦斯槍不具殺傷力,加上槍是孩子玩一玩隨意放置在床上的,難認有故意恐嚇的意思,判陳男無罪。

判決書中指出,陳男7月時因頸椎問題住院治療,但住院期間,與護理師因要不要出院等問題發生爭執,10日當天陳男兒子到醫院探望,將玩具槍隨意在病床上後,就跑去別處玩,前來關心陳男狀況的社工師正巧走進來,看到放在病床的玩具槍連忙詢問「這把是真的還是假的?」陳男回答「你覺得呢?」社工師嚇得報警處理。

但陳男接受偵訊時表示,瓦斯槍是兒子把玩後放在床上的,但至於為何會在警詢時供稱是自己把槍放在床上,是因為警方對他承諾,如果他承認就不會牽扯到兒子。而陳男也表示,他說「你覺得呢」後,很快再補上一句「當然是假的」。

陳男的兒子出庭時也表示,爸爸住院期間他每天都會去陪伴,事發當天剛好是最後一天,爸爸早上出去後帶回來很多玩具,「因為我覺得那把槍不好玩,所以就放到床上,再自己跑出去玩。」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經過檢驗,該瓦斯槍不具有殺傷力,可見陳男聲稱是買給兒子玩的說詞並非虛構,再加上槍是孩子玩一玩隨意放置在床上的,難認有故意恐嚇的意思,最後裁定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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