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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受害審6個月給3萬 何志偉籲重新研議救濟制度

何志偉 蘇貞昌 陳時中 疫苗 救濟制度
立委何志偉針對新冠疫苗接種、整備、受害救濟相關事宜質詢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圖/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立委何志偉針對新冠疫苗接種、整備、受害救濟相關事宜質詢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圖/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立委何志偉昨(22)日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及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指出,國內施打疫苗後死亡753人、危及生命107位,但不良事件通報後,衛生福利部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卻平均需要六個月才能確認是否與打疫苗有關,急難求助金額也只有1到3萬;何志偉建議,行政院重新審視救濟制度,將疫苗不良反應的責任與救助受害家庭脫勾,民眾只要有接種事實,就可以先申請讓政府提供經濟協助。

何志偉說明,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告「累計國內不良事件通報情形」顯示,國內施打疫苗後死亡或命危案例,造成超過800個家庭可能失去家人或頓失經濟支柱,但現行制度下,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透過書面及委員會方式確認民眾所產生的不良反應是否與施打疫苗相關,個案進入審議小組到有結果平均需要六個月。何志偉說,這六個月等待審議結果的時間對失去經濟支柱的家庭而言僅有衛生福利部的急難救助,然而,急難救助金額僅有1-3萬元。

何志偉說,他已接獲民眾陳情,在施打疫苗後產生發燒、失去意識、昏迷指數為4,醫院因腦膜炎、敗血症、呼吸衰竭開立病危通知,患者經歷了開鼻腔手術、抽脊髓、抽神經仍找不到病原。何志偉說,「我們不是專家,無法一言斷定這些症狀跟疫苗關聯度的高低,但是,以這個案而言,已經入住醫院的健保房,但手術及用藥也是實際支付了6到7萬元,顯示,衛生福利部的急難救助1到3萬元根本不夠。」

「疫苗不良反應是科學、扶起家中經濟是社會學,讓民眾獲得需要的幫助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義務。」何志偉說,國外透過正面表列疫苗不良反應的方式,只要出現羅列的不良反應,民眾不需要證明損害和接種之間的因果關係,換句話說,只要有接種事實,導致家庭失去經濟支柱,民眾可以申請讓政府提供經濟協助,且這個金額較急難救助高、時效上也較審議小組快速。

陳時中表示,未來可能可以進行相關討論,綜合國家社會的需要,結合各部會一起來綜合討論。蘇貞昌回覆說,有沒有責任是一件事,照顧是一件事,會請相關部會思考、研議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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