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6度猥褻性侵繼女還打斷手 狼父:不給我舒服就要生氣
變態繼父性侵女童,還恐嚇「若不給我舒服的話,我就要生氣了」。(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一名男子,先前和妻子及對方11歲女兒同居,同住期間竟命令女童「不給我舒服,我就要生氣了喔」,涉嫌六度猥褻、指侵女童得逞,直到被老婆撞見性侵過程,全案才曝光。女童偵訊時說,若不順從繼父意思,他就會生氣,還曾被他打到手骨折過,檢方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等6罪,起訴這名變態繼父。
檢警調查,男子和女童母親結婚後,與妻子與前夫生的11歲女兒,共3人一起同住。男子明知女童還未成年,竟在去年7、8月期間,先是命令她脫掉衣服,還恐嚇「如果不給我舒服的話,我就要生氣了喔」,隨後伸手撫摸她下體。
性侵得逞後,男子之後陸續以類似手法,用手指性侵對方,直到某次女童母親回家,撞見先生性侵女兒,立刻帶去醫院驗傷,也與丈夫辦理離婚。女童供稱,繼父要求她脫衣服之前,曾問說「要不要舒服一下」,自己說不要,但男子就恐嚇她說:「若不給我舒服的話,我就要生氣了」,自己因為不敢反抗只好照做。
女童還說,大約自己從5、6年級開始,繼父至少已經猥褻他3次以上,若不從就會遭打罵;她並自述,曾經遭繼父打到手骨折,因擔心、畏懼,才會聽從指令任其猥褻,男子最後被依3個加重強制猥褻、3個加重強制性交,總共6罪嫌起訴。
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