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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亂倫性侵弱智女兒生下1女 妻庭上求情…6年徒刑被改判4年

彰化 亂倫 性侵 台中高分院
彰化男子性侵女兒,二審改判4年。(示意圖/于魯光攝影)

彰化男子性侵女兒,二審改判4年。(示意圖/于魯光攝影)

時常於臉書發文關心社會案件的「愛心正義哥」徐奕今年9月公布一名網友留言,內容提到一名彰化狼父將弱智女兒當作性工具,長期對其性侵,還生下小孩,男子因此被判6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到台中高分院後,卻由於男子妻子、受害女兒幫忙求情,原先判決被法官撤銷,改判4年徒刑。

彰化一名狼父長期將其年約30歲的弱智女兒當作性工具,不只經常對其性侵,還和她生下一名女兒,最後是由於旁人看不下去,通報社會局,事件才因此曝光,不過該名男子遭逮時,卻辯稱此事是附近的外籍勞工所為。

對此,彰化地院審理後,一審判決男子6年2個月有期徒刑;判決指出,受害女子年約30歲,因為有智能障礙,所以無法適當理解性行為的意義,也無法如一般成人,有足夠捍衛自身權益的能力,但其父竟然利用這點,在住處與女兒發生性行為,導致對方懷孕,隨後還產下一女。對於地院法官判決,男子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二審時,受害女兒與男子妻子都於庭上表示願意原諒他,並且同時為他求情,法官酌此認為,男子身為受害女子之父,卻未加克制自己的性衝動,為滿足一己色慾,竟利用女兒心智缺陷,罔顧人倫成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並生下一名女兒,但被害女子於原審及本次審理都表示願意原諒被告,男子也坦承罪行,深具悔意,故撤銷原判決,改判他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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