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交扣小五女童!同學面前臉碰大腿 雲林班導師終生不得任教
狼師最後被判9個月確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akutaso)
雲林一所小學五年級楊姓班導師居然性騷擾學生小琪(化名),強躺大腿、抓搔大腿外側以及十指交扣牽手等,讓學生相當害怕。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審判9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確定。另外,性平會調查後也建議,情節重大,建議予以解聘終生不得任教。
判決書指出,楊姓教師2017年4月份趁著學校舉辦「台北見學之旅」,晚間居然跑到小琪房間,請對方幫忙按摩,然後沒經過同意就擅自躺在女方的大腿上,大約20分鐘才起身;隔天竟然刻意將位置更換到小琪旁邊,突以左手搔癢小琪大腿外側。
楊姓教師食髓知味,過沒幾天趁觀賞螢火蟲時,以臉部碰觸小琪大腿側邊持續約10分鐘,第3次性騷擾得逞。小琪3次都因為礙於對方是老師,因此隱忍、不敢拒絕。
法庭上楊姓教師辯稱,宿舍房裡共有7名女生,如果有性騷擾意圖,怎麼可能當著大家的面前,與小琪沒有曖昧、也非男女朋友關係。他強調,自己與同學互動頻繁,與家人比起來有過之不及,由於過於熟悉,師生的對話是沒有距離,彼此常會使用比較親暱的稱謂,所以在與學生的互動上容易造成誤會。
不過同房的女同學則證稱,當時看到小琪的表情是不知所措、很尷尬,看起來沒有很開心,老師對小琪有點奇怪,就是感覺特別好,好到旁人會覺得有差別待遇,而對其他同學就是一般般。
小琪說,「老師抱住我的時候,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但我當時沒有喜歡他,只是把他當成老師,後來因為他做了這些事情後,才開始有覺得我們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法官審理後認為,楊姓教師未恪遵為人師表所應有的模範,行為輕浮且逾越法律界限行為,彰顯他膽大妄為的心態,且利用少女年幼對情感無知懵懂、職務之便讓對方萌生情感,誤以為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因此不採信楊男的說詞,維持原審判決9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