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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男缺錢花持菜刀搶按摩女 得手1900元關5年半

缺錢 搶劫 逮捕 菜刀
台中1名男子有公共危險前科,因缺錢花用持菜刀搶按摩女,得手1900元 ,被判5年6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男子有公共危險前科,因缺錢花用持菜刀搶按摩女,得手1900元 ,被判5年6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朱姓男子疑似缺錢花用,今年4月間隨身攜帶菜刀,在路上尋找目標,行經中區光復路時,張姓女子上前詢問是否要按摩,朱男先假意答應,之後趁勢掏出菜刀抵著張女脖子跟她要錢,張女因此交出1900元。台中地院審結,依《強盜罪》,判朱男有期徒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朱姓男子有公共危險前科,去年4月間,因為缺錢花用,竟帶著菜刀,在路上隨機尋找下手目標,遇上張女推銷按摩,朱男見獵物上門,跟著張女一起前往按摩店,張女要求先收取費用時,朱男竟突然從腰間抽出菜刀來,抵住張女的脖子,要求她把身上的財物全部交出。張女迫於無奈,將身上1900元現金交給朱男,再趁機脫逃,而朱男見事跡敗露,也馬上落跑。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將朱男逮捕。

法院審理時查出,朱男先前曾有公共危險前科,被判刑3月確定,如今不到5年就再度犯案,顯見其出獄後未能自我控管。

法官審酌,朱男正值青年,卻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僅因缺錢花用,就萌生歹意,持刀強搶他人財物,敗壞社會風氣,不過考慮到朱男在強盜過程中,並未故意傷害被害人,而且強盜所得只有1900元,被害人張女在偵訊時撤回告訴,表明不願追究,台中地院也依法,酌減其刑,判朱男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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