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籍漂流1/越南19歲姑娘嫁台灣尪 5年後挨告才知是小三
楊氏紅娘嫁給台灣許姓男子,任勞任怨在老公的汽修廠打雜,卻因重婚問題淪為無國籍人球。(圖/本刊繪圖組)
越配楊氏紅娘(36歲)2004年「嫁給」台灣許姓男子,未料來台5年,要申請台灣身分證時,竟被正宮報復性地向法院提出假結婚告訴,儘管並未被起訴,但許男卻被認定重婚,楊氏則成了名符其實的「小三」,同時無法取得台灣身分證,僅持有一張居留證,成了無國籍人球,在台灣的社會中漂流。
當年僅19歲的楊氏紅娘透過跨國婚姻仲介,被長他15歲的台灣許姓男子相中,並在越南餐廳舉行公開婚宴,之後在當地辦理結婚登記,西裝筆挺的許男為身穿白紗的楊氏戴上象徵婚姻承諾的戒指,並舉杯逐桌敬酒,看似幸福洋溢,沒想到竟是一場惡夢的開端。
「2004年9月9日,這是我到台灣的日子,我永遠無法忘記。」楊氏紅娘說,放棄越南國籍來台後,跟著丈夫回到桃園大園區自己經營的一家汽修廠工作,入門後見一名女子在內,丈夫要她禮貌性的問好叫「姐姐」。
楊氏回憶起丈夫曾經告訴過她,有過一任前妻,離婚後帶著2個女兒與「姐姐」即是劉姓女子同居,但劉女因病不願登記結婚,才會到越南娶妻。
楊氏與許男在越南公開婚宴後,也同時在越南辦理結婚登記,後來許男透過委託書,委由劉女向越南在台辦事處及大園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楊氏說「從頭到尾,『姐姐』都知道。」
日子依舊是許男負責修車、劉女當會計、楊氏從旁協助,就這樣「三人行」度過了將近5個年頭,但2009年楊氏放棄了越南國籍要申請台灣身分證時,未料劉女卻向法院提出假結婚訴訟。
偵查過程中發現,許男與劉女2004年3月在餐廳曾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並有2人以上的證人,只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院認定婚姻關係有效。而移民署專勤隊到家中查察,也發現楊氏和許男有共同生活的足跡,楊氏因而獲得不起訴處分。
不知情的楊氏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她自2015年起申請恢復國籍至今長達6年未果,在台灣又無法取得身分證,讓她感受到相當無奈「誰能幫幫我,告訴我要怎麼做。」
律師蔡政峯坦言,以此個案而言,因為欠缺婚姻、依親或者政治庇護等重大事由,若要以現況入籍台灣「的確有困難。」
內政部移民署則指出,政府可以協助她取得居留權,同時也享有健保保障,並透過勞動部找工作,不過若她一旦取回越南籍,就必須返國。此外,在台灣確實有申請恢復越南國籍的個案,且已超過10年仍在等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