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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蔡豪才因性侵入獄 又因偽造本票判4年8月定讞
蔡豪性侵女員工,遭判4年10月定讞,今年6月間發監執行後,又因案判刑4年8月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前立委蔡豪性侵女員工,今年6月被依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判囚4年10月,同年月25日入獄服刑;他另在10年前偽造5000萬元本票,遭高雄高分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4年8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將由檢方聲請定執行刑,由法院決定蔡豪須關多久。
本案因臺芳公司曾向張姓、林姓男子借款5000萬元,將屏東的3筆土地設定抵押,張因缺錢但認為土地有價值卻缺乏債權憑證,於是在2011年透過人找上立委蔡豪,委託處理土地的抵押權讓售。
蔡豪為取得本票債權憑證,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竟未徵得臺芳公司之同意,即偽造臺芳公司開立的5000萬元本票,並向法院聲請拍賣本件3筆土地獲准,導致3筆土地面臨被強制執行。
高雄高分院認定,蔡豪偽造本票,已損害臺芳公司權益,妨礙有價證券的有效流通及行使,行為自有可議之處,且他犯後否認犯罪,甚至一再將犯行推卸給他人,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蔡豪判刑4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另蔡豪2016年擔任一家公司顧問,他在辦公室性侵女員工後,又將她帶到汽車旅館猥褻,歷審斥責蔡豪犯後飾詞否認犯行、圖卸刑責,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判囚4年10月,今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蔡豪因此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