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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沒錢買零食!4歲弟「放火燒家」報復 寵孫爺幫求情:還小不懂事

泰國 火警 孫子 縱火 零食
(示意圖/PIXABABY)

(示意圖/PIXABABY)

泰國武里喃府日前發生一起火警,一間民宅起火燃燒,屋主的女兒一度受困火場,所幸警消及時趕到,才沒有釀成死傷。經過當地警方調查,發現縱火者竟然是年僅4歲的男童,原來他當時跟爺爺討零用錢買零食未果,一時氣憤竟放火燒屋;誇張的是,爺爺得知真相後,卻沒有責備孫子,溺愛態度令人傻眼。

泰國媒體「sanook」報導,這起火警發生在本月12日,70歲的屋主透露,當天他和行動不便的女兒,以及7歲、4歲的孫子在家,期間孩子們開口討要20泰銖(約新台幣16元)的零用錢,想到附近的便利商店買零食,但他身上剛好沒有現金,於是便要孫子先在家等,待他到隔壁村找妻子拿錢,再給2人零用錢。

沒想到,爺爺出門後,4歲男童以為大人拒絕給他零用錢,還把兄弟倆丟在家裡,一氣之下決定報復,遂跑到爐灶邊撿起正在燃燒的柴火,接著闖進爺爺房間,把柴火放在枕頭下,結果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瞬間蔓延到整個房間,屋內頓時陷入火海。鄰居見狀,趕緊衝入屋內救出小兄弟,並打電話通報警消。

屋主接獲通知趕回家,驚見房子不斷冒出火光,且女兒還受困屋內,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所幸消防員及時趕到將她救出,才沒有鬧出人命。事發後,警消和鄰居得知是男童縱火,紛紛嚴厲斥責,不料爺爺卻幫忙緩頰,指「是我沒有拿錢讓他去買零食,孩子氣不過才會犯錯,畢竟他們還小,還不懂事」。

不過,泰國警方強調,這起火警除了波及到鄰居,還差點讓身障女命喪火窟,若不是消防員及時趕到,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即便縱火者年紀還小,警方仍必須依法調查,全案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中,同時呼籲家長嚴厲管教孩子,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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