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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標售百億元中壢廠土地案 南港輪胎聲請暫停處分獲准

泰豐 股東 南港輪胎 暫停處分
泰豐輪胎將處分市價超過百億元的中壢廠土地,遭大股東南港輪胎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喊卡獲准。(圖/攝影:項程鎮)

泰豐輪胎將處分市價超過百億元的中壢廠土地,遭大股東南港輪胎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喊卡獲准。(圖/攝影:項程鎮)

泰豐(2102)輪胎董事會通過中壢廠全面停止生產,並將處分市價超過百億元的土地,大股東南港輪胎擔心權益受影響,緊急聲請假處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天裁准假處分,要求南港輪胎以15.5億元或同額定存單或華南銀行本票提供擔保後,泰豐輪胎暫時不得處分相關土地等行為。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指出,泰豐輪胎在桃園市中壢區廠房共49筆土地,分別登記在泰豐輪胎100%持股的子公司泰鑫公司、泰誠公司名下,價值逾百億元。考量泰豐輪胎和南港輪胎雙方有經營權和股權爭議,如馬上處分相關土地,可能對彼此現在及將來造成損害,也可能對全體股東和第三人造成損失,因此確有保全必要。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為,審酌本案土地延後出售的利息損失,和根據本案股權標售底價100.44億元、及訴訟所需期間約為3年又1個月、法定利率為年息5%等因素估算,因此裁定南港輪胎以15.5億元供擔保後,禁止泰豐輪胎在雙方本案訴訟確定前,不得標售土地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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