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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友提分手 男惱羞「淋汽油點火」!眼睜睜看她「燒成火球」

汽油 分手 女友 打火機
鄭姓男子因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一氣之下竟趁著女友睡著時,朝她身上淋上汽油後點火。(圖/shutterstock)

鄭姓男子因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一氣之下竟趁著女友睡著時,朝她身上淋上汽油後點火。(圖/shutterstock)

南韓一名37歲鄭姓男子因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一氣之下竟趁著女友睡著時,朝她身上淋上汽油後點火,導致女子全身著火,全身三度燙傷。3日鄭男被依現存建物放火致傷罪嫌起訴,一審被判7年有期徒刑。

綜合韓媒報導,鄭男和40歲的女友同居在首爾陽川區的公寓內,從去年開始,女友屢次向鄭男提出分手,並想將這間公寓處理掉。案發當天,女子再度向鄭男提分手,並表示「房子也要退租了,你回家住吧」,2人發生爭執,鄭男相當憤怒,趁著女友睡著後,在她身上淋汽油並用打火機點火,女子燒成一顆火球,衝出公寓,鄰居發現趕緊叫救護車,女子全身三度燙傷,且須接受長達1年的物理治療。

鄭男否認自己淋汽油點火,她表示自己和女友吵架完,要走回臥室時,突然聽見女友慘叫,回頭就看見她全身著火了。鄭男表示女友當時已經喝醉,跌倒絆到放在玄關的汽油桶,衣服沾到了汽油,之後想用打火機點火抽菸,這才釀禍。

但法院指出,汽油桶的蓋子只驗出鄭男的DNA,且鄭男的外套上也驗出汽油,因此判斷是鄭男加害女友。且消防人員到達現場時,女子向他們表示是鄭男在她身上點火,「請把他跟我分開。」女子搭上救護車後不讓鄭男陪同,但鄭男仍堅持一起搭上救護車。

法院認為,鄭男犯行導致女子臉上留下永久性的傷疤與後遺症,罪刑惡劣,因此依現存建物放火致傷罪嫌,判處鄭男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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