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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菲地下通匯逾10億 2婦人今被檢調約談

台商 地下通匯 銀行法 菲律賓 北檢
顏、林2婦人曾因從事地下匯兌被查獲判刑,今又被台北地檢署再度查獲涉案。(圖/報系資料照)

顏、林2婦人曾因從事地下匯兌被查獲判刑,今又被台北地檢署再度查獲涉案。(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顏蘭茜、林錦愛2名婦人,涉嫌長期為菲律賓多名台商從事地下通匯業務,總計通匯金額逾10億元,涉嫌違反《銀行法》,案經台北地檢署據報偵辦,今天上午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3路搜索顏、林2女相關處所,並約談顏、林2人及傳喚另2名證人到案。

根據了解,為因應明年總統、立委選舉,防範境外資金來台介入選舉,法務部所屬檢察系統已組成專案針對地下通匯業者全力緝查,台北地檢署即因此獲得相關檢舉線報並循線查獲本案。

根據檢調調查,顏、林2女係自2012年迄今,受菲律賓的台商委託,從事台灣、菲律賓兩國地下通匯業務,居間賺取匯差及佣金,粗估通匯金額已超過10億元,2人因地下通匯所獲取的不法利益金額,檢調仍在估算中,據了解,顏、林2人過去也因從事地下匯兌,遭檢調查獲,被判有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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