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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父失聯40年!老了「包尿布腦中風」 3子女放生他

外遇 扶養子女 舞廳 扶養義務 腦中風
法官免除3子女對父親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法官免除3子女對父親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台南一名歐姓父親年輕時外遇,對妻兒皆不聞不問,後來腦中風行動不便,僅靠老人年金過活;由於歐男狀況差到需由子女照顧、支付醫療費用,對此3名子女提出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歐男年輕時確實沒有盡到父親的義務,因此裁准3兄妹的訴求。

判決書指出,歐姓子女主張,父親40多年來對母親、3名子女不聞不問,未盡到扶養責任,而3兄妹的生活費、教育費都是由母親一人承擔;為了減輕母親的負擔,3子女國中畢業後,都以半工半讀方式,來分擔母親的經濟重擔,如今父親膀胱無力失禁,需包尿布,腦中風無法自主行動,連智力都出現退化,但大家都成家立業,實在無力再負責他。

經查,歐男婚後在市場販售鴨肉,早上工作,下午便去下棋或舞廳跳舞,之後開始欠債,甚至與才17歲的女員工搞外遇,生下一名男嬰,就此搬到台南,完全不管妻兒,也再也沒有與家裡連繫。

法官審理後認為,歐男目前因腦中風、行動不便等,確實需要家人照顧,但他外遇後離家,未盡到對3名子女的扶養義務,加上現階段也有與女員工所生的兒子照顧,若需3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判決他們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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