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卡關解套!獲政院「特種建物執照」 拚2025年發電
被台中市政府都市審議卡關1年3個月的中火2部新燃氣機組,在政院相助,發給中火特種建物執照下,讓其可以動工興建。(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央出⼿打壓地⽅。⾏政院昨以中市超越法律解釋,發給台中火⼒電廠「特種建物執照」,讓遭台中市政府都市審議卡關1年3個⽉的2部新燃氣機解套,可以正式動⼯,趕在2025、2026年發電。經濟部同時提出退讓條件,願在2026年拆除2部舊燃煤機組與1⽀煙囪,這是官⽅⾸度給出時間承諾。
實現增氣減煤政策
⾏政院發⾔⼈羅秉成表⽰,台中及全國⽤電量逐年攀升,中火需要新建燃氣機組,政院核定該計畫後,希望能在2025年後陸續上線發電,此⼀重⼤的增氣計畫更讓國家「增氣減煤」的能源政策,補上最重要的⼀塊拼圖。他強調,台中市經濟發展快速,⽤電量持續增加,2018年⾄2020年成長7%,中火發電量已不⾜以⽀應;⽽全國⽤電量也持續成長,2018年⾄2020年成長2.6%。台中市需要新建燃氣機組,滿⾜地⽅與全國⽤電需求。
中火執⾏「增氣減煤」,要蓋2部新燃氣機組,總裝置容量260萬瓩,原本預計上線後把廠內1到4號舊燃煤機組轉為備⽤,平時不發電,遇到機組維修或供電緊急時才啟⽤。但台中市政府不同意,堅持⾄少先拆2部,更在2018年提出港埠專⽤區的重⼤建設應依規定辦都市審議解釋,要求中火新機組需走都審,令此案卡住。
拆機組恐增調度難度
營建署昨作出中市府要求都審超過法律授權解釋,由政院發給中火特種建物執照,就此替中火解套,接下來就可以動⼯興建。經濟部長王美花召開記者會,拋出只要第1部燃氣機組在2025年併聯供電,就會在隔年拆除2部燃煤機組及1根煙囪。強調與中市府是「異中求同」,因此請台電再精算⽤電需求成長後作此決定。
這是政府⾸次承諾會拆除中火1、2號舊燃煤機組,與過去堅持先轉備⽤機組態度相比有軟化。不過特照申請依照內政部申請規範,須符合⽤途特殊、構造特殊、重⼤災難後復建需要等5原則,宏道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認為,⾏政院到底是⽤哪⼀項發出特照,有必要講清楚。
台電董座楊偉甫說,中火燃氣機組2019年8⽉就是準⽤特照形式申請,只是後來中市府要求都審,尊重地⽅⾏政權展開溝通。台電私下表⽰,所有電廠⼀向都是⽤特照申請,本來中火就不必經過都審才拿特照。
中火1、2號機組占供電容量近3%,提前拆除,恐讓2026年後備⽤容量率跌破15%。楊偉甫說,拆除確實會增加調度難度,但會盡最⼤努⼒,維持運轉中機組可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