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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富二代警員私吞民眾遺失物 事情曝光砸錢找雙律師辯護也嘸效
北投1名員警竟A走「民眾遺失物」現金2萬多元,事後遭送辦,雖然他 坦承犯行也將錢全部繳回,還聘2律師辯護,檢察官仍依《貪污罪》起訴。(圖 /報系資料照)
北投分局1名家境優渥的王姓員警(30歲),2019年9月到12月間擔任「拾得物業務」承辦人,負責將民眾拾得的遺失物輸入系統,通知失主認領,王員卻心生貪念,A走其中9件、總共2萬1304元現金。士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貪污罪》將王員起訴。
起訴書指出,王員經辦北投分局業務,偽造不實便簽、函文及拾得人姓名,再交由主管蓋章結案,經統計王員經手有現金的12案中,僅有3件將錢交還民眾,另9件則中飽私囊,總金額為21304元。由於該業務後來換人承辦,接手的員警查覺有異,怕受牽連將全案告知長官,經台北市警察局調查後,將王員函送法辦。
士檢偵辦時,陸續傳喚12名拾得人到案釐清,其中有3人表示有拿到錢,但其中吳姓民眾竟然是到王員住處領取,他覺得非常奇怪;另有黃姓民眾指證,他的現金袋有遭人拆封的痕跡。
開庭時,王員聘請2名律師辯護,他當庭坦承犯行,也表示已將不法所得全數繳回,士檢偵結後,仍依《貪污罪》將他起訴。據了解,王員家庭環境優渥,正在攻讀法律研究所,父親擔任醫師,家境十分優渥。由於北投分局在王員之前,也曾發生林姓偵查佐侵占民眾4萬元案件,後遭士院依《貪污罪》判處2年8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