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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人壽女王吸金逾億元 最高法院只判女業務賠5千萬元確定

郵局 業務女王 詐騙保費 張美華
郵局業務女王詐騙保費,侵吞上億元,判賠5千萬元定讞。(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郵局業務女王詐騙保費,侵吞上億元,判賠5千萬元定讞。(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瑞芳郵局前職員張美華,辦理簡易人壽業務績效特優、達上億元,被認為是簡易人壽業務女王,張女趁機詐騙客人保費後,先存入家人帳戶,再挪用進行轉投資美金保險,歷審皆判決張女應賠償中華郵政5000萬元、家人免賠,中華郵政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郵局推出的簡易人壽保險,僅能分期繳納保險費,張女卻要保戶一次繳清全部保費,再從中做手腳詐財,從2009年起,她利用偽造、變造的保單,騙保戶將保費存入她指定的帳戶,再挪用保費轉投資美金保險。

歷審認為,張的7位家人雖曾借帳戶給她使用,但不知她使用目的和實際用途,也想不到張女竟利用他們的帳戶詐財,難以認定張女家人有故意或過失行為,因此判決家人免連帶賠償,只須張女單獨賠償5000萬元確定。

刑事部分,基隆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將張女判刑10年,今年4月,高等法院判刑10年,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1億9538萬元,還可上訴。

郵局 業務女王 詐騙保費 張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