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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前電腦主管接受喝花酒招待 協助廠商獲標案

證交所 主管 喝花酒 廠商 標案 證券交易法
前證交所經理許長裕涉嫌替廠商修改招標文件,並接受喝花酒招待,今被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前證交所經理許長裕涉嫌替廠商修改招標文件,並接受喝花酒招待,今被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前台灣證券交易所電腦作業部經理許長裕,遭人檢舉利用職務之便,處理電腦系統採購案時,長期幫忙施姓廠商修改及撰寫投標等文件,協助廠商獲取標案,且多次收受廠商飲宴、喝花酒招待,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許男。

北檢依《證交法》172條「證券交易所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將許男起訴,本罪最重可判處5年徒刑。

台灣證券交易所指出,2015年10月28日接獲檢舉電腦作業部前經理許長裕涉嫌與供應商間有接受招待及疑收受回扣等情事,經內部自清調查,但仍有若干疑點待查明,因此主動將案卷資料移請台北地檢署調查。

檢方查出,許男是證交所電腦部門主管,負責電腦系統、軟體建置,涉嫌在2012至2015年間趁證交所採購電腦作業系統機會,利用自己對電腦系統、軟體的專業,協助廠商修改投標文件,事後廠商施姓負責人多次招待許男到高檔餐廳飲宴,甚至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風月場所喝花酒。

檢方並未查出許男有收金錢回扣的事證,但認為許男協助廠商獲得標案,接受喝花酒、飲宴招待具有對價關係,違反《證交法》規定證券交易所受僱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不正利益情事,依法起訴。

現年50多歲的許長裕任職證交所10餘年,許遭證交所內部調查沒多久,即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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