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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贖罪券4/違章工廠結構脆弱加裝太陽能板恐塌 消防員救災恐遭電殛
彰化縣埔鹽鄉一處鐵皮屋搭建的鋁鎂合金工廠去年發生大火,當時出動了13輛消防車才撲滅,顯見鐵皮工廠的救災困難度。(圖/彰化縣消防局提供)
經濟部2021年5預告的「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草案中,增列「應規劃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審查條件。外界質疑,經濟部此舉等同替特定工廠大開後門,認為蔡政府為了不讓綠電政策跳票,才變相協助特定工廠合法化,卻無視加裝太陽光電系統設備,可能會危及建築結構而導致意外事故。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祕書長朱智宇也表示,特定工廠的屋頂結構大多比較脆弱,距離水源也比較遠,雖然消防員救火不會區分工廠是否合法,但事實上地下工廠救災的確比較危險,「屋頂裝上太陽光電系統設備後,更容易在高溫下塌陷,造成消防員危險,救災過程中還可能觸電。我擔心政府為了衝數字,對特定工廠予取予求,將來會增加消防員的風險。」
立委蔡壁如表示,執政黨擔心萬一「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的政策目標跳票,一定會被在野黨修理,所以如火如荼衝刺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發展再生能源固然很好,但是不能為了衝刺而衝刺。增加綠能是企業該做的社會責任,政府不能將綠能當成『將功贖罪』的工具!」
蔡壁如認同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對生態衝擊最小,但鎖定特定工廠的同時,其實更應從政府機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或住宅等處著手,也應擴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用電大戶條款」的範圍,要求用電五千瓩以上的大戶,在五年內建置10%的綠電,「政府不能亂把腦筋動到非法工廠上,假如非法工廠因為政府開了後門,就可以就地合法化,那以後都市的屋頂違建也可以比照辦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