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主之戀1/夜市怪男愛上服飾店「二公主」 深夜拖走「連結」監視器全都錄
瑞豐夜市一家服飾店內有4座塑膠模特兒,其中被稱為「二公主」的人偶遭怪男騷擾,老闆娘只好在它身上留字條求放過。(圖/宋岱融攝)
美女人人愛,但對模特兒人台情有獨鍾就令人傻眼!高雄一位年約30歲的楊姓男子,近2年來至少五度鎖定瑞豐夜市一家服飾攤位的模特兒人台「二公主」,進行「人與麻豆的連結」,數度留下不明液體,還曾趁深夜將二公主「帶出場」,讓老闆娘覺得作噁又憤怒,正考慮以侵入住宅及毀損罪提出告訴,以警告楊男荒唐的行徑。
爆發全台大停電的五月十三日下午近三點,尚未開始營業的瑞豐夜市,幾乎見不到攤販備料,此時,楊姓男子(楊男)躡手躡腳地跑到一處販售服飾的攤位前,熟門熟路地掀開帆布鑽入底部,接著將模特兒人台從固定底座上抱起,輕輕放在地上,隨即直接跨坐人台,還一度起身環顧四周。這一切,都被監視器另一頭的徐姓服飾攤老闆娘看在眼裡。
「二公主穿的通常都是當季洋裝主打款式,卻多次遭到他(楊男)的猥褻,我至少已經丟掉五件洋裝了,損失上萬元,我懷疑不明液體就是精液!」徐姓老闆娘邊講邊作噁地說,好幾次不明液體都留在二公主的下體,也就是女性的私密部位,她研判這是楊男跨坐人台「磨蹭」產生的「結果」。
徐姓老闆娘說,還有一次,楊男夜市收攤趁著深夜無人,疑似將二公主拖到隔壁的射氣球攤「打野戰」,然而卻「射後不理」,直接把二公主丟包在射氣球攤前的水泥地上。隔天,氣球攤陳姓老闆夫婦以為攤位「有棄屍」,差點被嚇昏。
針對楊男的行為,律師徐祐偉指出,夜市租用攤位屬私有財產,沒有老闆娘的同意下隨意進出,就可能觸及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等,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因為個人行為導致塑膠模特兒的腳掌斷裂、及將不明液體殘留在衣物上,則是已經涉及毀損他人物品的罪嫌,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