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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全面快篩令」遭撤! 指揮中心搬法條:必須依照指揮官指示
(圖/Google Map)
金門縣政府昨(23日)公告,旅客應提供3日內新冠肺炎檢驗之陰性報告,若無法提供需配合縣府於航空站設置之篩檢流程,進行快篩。若結果為陽性,需配合防疫人員安排,搭乘救護車至金門醫院就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強調「標準一致,說法一致,腳步一致」,地方政府需依照指揮官的指示。
陳宗彥表示,今(24日)上午與地方開全國防疫會議,指揮中心會綜合三個離島縣市再做延議,並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來執行,讓三個離島都清楚,會依他們的醫療量能、防疫的必要性再綜合研議。至於金門縣府昨日公告,陳宗彥說:「昨天指揮中心已經說明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