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背書凸槌4】欠債只還小錢 刑事告訴永不上身
楊朝旭說,大不了不做,回雲林老家種田。(圖/民眾提供)
根據本刊調查,欠債累累的斑馬網商城負責人楊朝旭最厲害之處是,他被告刑事犯罪沒輸過,原因是他欠錢絕對承認,不惜簽下商票本票及借據;債權人要他何時歸還,他就寫何時歸還,只是到時不還全部而已,他似乎對刑事詐欺、侵占、背信的法條十分熟悉,反正欠錢只要有還部份,那怕幾分之一都行,就不會觸犯「蓄意」、「預謀」等刑事法律關鍵字。
當記者問楊與海巡署吳專員、法務部羅專員是什麼關係時,楊回答說只是保險業務往來認識而已,至於羅專員為何會這麼挺他,楊說:「我相信做好事就會有人挺,如果作姦犯科怎麼會有人挺。」
對於有人投訴他設局詐騙,楊回應說:「有人投訴,就可以消磨1家公司、消磨1個人嗎?會去投訴,就是走投無頭,沒有辦法、沒有證據的人才會去找媒體投訴」。
記者問他有沒有欠人家錢?知不知自己欠了多少錢?楊說:「欠人錢就走司法程序,我只是一般老百姓,來投訴我是有點誇張」。「人在做,天在看,我沒有拿社會一塊錢,我投資一家公司我被人騙,能講嗎?」
楊對爆料公社有人PO文說他積欠員工薪水一事大罵:「這些鼠輩!帶4個人說每個月要領4萬,也沒來上班,也沒來公司,就算黑道也要拿些茶葉來吧,我已經提告報案。」
楊強調:「我做事情,該有的法律責任我來承擔,你來恐嚇我,那些詐騙集團來恐嚇我,我是絕對不會妥協的。」「我們的目標在大陸、在國際,現在剛起步,隨便來爆料就有錢拿,我絕對不容許,最多我不做而已。」
在台中開「阿基尼亞」生產甕梅汁的事情,楊也有話說,他說是海巡署吳專員搞的,「你只要做的好,就會有人來投訴,來找我要錢,不給他,就來搞我。」他說公司結束清算要算清楚,「我沒有薪水,花的油錢、車錢都算我的,連請助理薪水也算我的」他認為沒有道理要還這麼多,而且公司結餘的近百萬元也都還給股東了。
記者問為何收了3名股東750萬元,公司卻登記實收300萬元?其他錢到哪去了?楊說是因為投資的錢都是陸陸續續進來,卻沒回答350萬去了哪裡。
面對關鍵性問題,楊一律採取迴避策略,他還說斑馬網是小公司要記者不要盯著不放,他並爆料2家「大公司」要本刊去追查,最後,他說,大不了不做了,回雲林老家種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