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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三級警戒!法務部:地檢署暫緩開庭、執行入監 被告解送採遠距視訊

法務部 三級警戒 開庭 執行入監
法務部。(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因應15日雙北市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指示所屬檢察、矯正、調查、執行、廉政等五大系統再提升防疫措施,其中檢察機關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及律師、執行入監、通緝犯或被告解送採遠距、就地或隔離訊問,監所人犯接見除公務及辯護需要,一律暫停等。

法務部強調,面對雙北地區提升防疫警戒,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不影響為民服務工作,人員仍將堅守崗位,且為確保民眾健康,持續嚴格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防疫規範,並將採取上述各項防範再升級具體措施。

法務部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檢察機關:

•非有必要,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包括律師)等之開庭及到案執行(必要傳喚開庭時,落實全程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

•拘捕或通緝到案之人犯或被告解送,訊問方式依實際狀況採取遠距視訊、就地訊問或至地檢署隔離訊問方式辦理。

•各地方檢察署檢署及法醫研究所備齊相驗所需物資及防護設備,相驗案件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法醫相驗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

•加強「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通報,與調查、警政、衛政、消費者保護等機關協力,查緝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等不法刑事案件,速查嚴辦。

2.矯正機關

鑒於矯正署屬於人口密集機構,即日起宜蘭、北北基及桃園地區矯正機關,特別加強下列防疫作為:

•一般監所之面對面接見,除公務或辯護人業務必要外,一律暫停。

•一般監所之窗口接見及外役監受刑人在開放空間之接見,除公務或辯護人業務必要外,探視人數以一人為原則,但仍須遵守防疫措施及適當隔離。

•增加採取行動電話或視訊接見方式接見,以兼顧囚情。

•視疫情狀況,必要時全面停止辦理接見業務,改採電話及視訊等通訊設備接見方式辦理。

•暫停收受送入飲食物品。

•自主監外作業一律暫停。

•非法定必要之處遇事項(如毒品觀察勒戒評估),以及外部之教化活動、技訓課程一律暫停。

•維護收容人醫療權益,洽請醫師審慎評估戒送外醫的必要性,避免非迫切必要的門診與檢查。

•進出機關所有人員一律詢問TOCC並輔以VPN查詢,量測體溫並全程佩戴口罩。

3.行政執行機關

•原則上暫時停止至義務人處所現場執行查封、履勘,除非有急迫或必要情形,將確實做好隔離防疫措施。

•暫時停止「123全國聯合拍賣」。

•其他拍賣原則:動產部分,原則上全面停止拍賣程序。不動產部分,全面採通訊投標之方式(即不採現場投標)。

•一般執行案件,延長傳繳期限,除有急迫或必要情形,且確實作好隔離防疫措施外,原則上暫時停止命到場報告。

•防疫執行案件,除減少非必要接觸外,仍持續加強辦理(例如以非接觸之查扣帳戶、線上繳款等方式落實執行)。

4.廉政機關除確保機關安全防護外,主動協助各機關落實三級警戒防疫措施。另調查局在確保國家安全前提下,就所屬調查機關在案件調查、人員詢問、測謊等業務,非有必要,減少接觸機會,改採視訊、隔離等適當防疫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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