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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富二代」獲減刑 賠650萬各輕判8年

曾威豪 劉芯彤 殺警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富二代」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夫婦各改判8年。(圖/報系資料照片)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富二代」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夫婦各改判8年。(圖/報系資料照片)

轟動一時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原本被重判10年的「富二代」主嫌曾威豪,與事發時為女友,現為曾威豪妻子的劉芯彤,賠償650萬元後,各改判8年有期徒刑,主嫌蕭叡鴻,及被外界稱為「4大司令」的周譽騰、萬少丞、許淳凱、郭士均等人,則分別被判7年至10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全案共74名被告,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分別以傷害致死、殺人等罪,判處7年6月到13年有期徒刑,其中許淳凱的13年刑期最重。和解部分,共有48人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金額總計約3640萬餘元,創下單一命案最高和解金額紀錄。

全案源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曾威豪與劉芯彤在當時名叫SPARK的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2人為報復,向蕭叡鴻抱怨,蕭男即透過Line群組「中山好青年」,號召萬少丞、周譽騰等人召集人手到夜店「討公道」。

隔天凌晨,曾威豪、周譽騰等人與夜店安管爆發嚴重衝突,當時正在休假,人正好在夜店附近的台北市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到通知,趕往現場欲進行排解,但沒想到遭人起鬨,並被眾人圍毆,最後在夜店門口,被以紅龍柱眾擊到頭部,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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