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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黃暐瀚母親喝酒避刑責 警分析:肇事者過失致死刑責還是跑不了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今天凌晨外出買東西吃,結果遭到方姓美髮師駕駛的賓士高速撞死。(圖/翻攝畫面)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今天凌晨3時許因肚子餓,獨自一人外出買東西吃結果卻在台中市南區東興路一段、樹義一巷路口遭駕駛賓士車的方姓美髮師高速撞死,離譜的是,方姓美髮師在車禍發生第一時間竟跑到超商買啤酒喝,企圖影響酒測值標準,有警官認為,方姓美髮師很明顯是要規避酒駕刑責,但事實上他肇事致對方死亡,刑責是一樣的,完全沒有影響,但仍認為應可就案發前行車軌跡、行為,輔以精密計算酒測值與超商飲用後容量追究。
其實在過去就有不少酒後肇事者為了「規避」酒後駕車的刑責及罵名,想出不少怪招,去年7月23日晚間,基隆張姓男子騎車載著妻子,不慎與轎車擦撞,張男下車查看後,竟以要處理賠償為由離開現場,之後又主動到派出所說明,警方聞到酒氣,經對他酒測達0.86毫克,全案先以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送辦。
但張男辯稱是離開車禍現場後喝酒,警方也無法證明他車禍前喝酒,且轎車駕駛也稱車禍當下並未聞到張男身上有酒味,檢方因此認定無法排除張男事後才喝酒的可能,全案不起訴。
有警官認為,方姓美髮師可能擔心酒駕肇事致死刑責會加重,但事實上無論是否為酒後駕車,過失致死的刑責都是一樣,差別在於有沒有多一項公共危險,只是如果要舉證方姓美髮師確實是酒後上路造成車禍發生,就必須調查其車禍前行車軌跡、行為、以及超商飲用酒的容量,計算出後或許會有答案。
警官直言,方姓美髮師刻意規避酒駕公共危險的作法,不一定躲的過法律制裁,反而是會根據犯後態度的表現,再給予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