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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夫照三節回家探視 元配養大兒子隱忍30年「切了」提離婚
南投1名婦人隱忍外遇離家丈夫30年,她獨自拉拔兒子長大,丈夫每年只有3大節日才返家,婦人實在忍不下去,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圖/翻攝Pixabay)
南投縣1名婦人婚後第2年,丈夫就外遇還生下女兒;更誇張的是丈夫30年來,每年只有傳統的3大節日才返家探視,她獨自1人撫養兒子長大成人。不想再為這段30年有名無實的婚姻繼續隱忍,婦人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為外遇的丈夫對婚姻不忠誠,因此判離。
判決書指出,婦人婚後第2年其夫就到山上買茶葉、管理茶園,並與1名有夫之婦外遇,後來還幫丈夫生下1女。從此丈夫每年僅清明、端午和中秋節三大節日才返家探視。且2人婚後,丈夫30年來從未拿錢回家,只靠婦人工作養育兒子至大學畢業。
而婦人不只獨力扶養兒子,2006年間婆婆生病,由身為媳婦的她接手照顧,直至婆婆住進療養院,但身為親生兒子的丈夫僅透過電話關心。婦人隱忍丈夫出軌背叛30年,由於孩子已經長大成家,她對這段婚姻跟丈夫感到相當「切心」,於是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丈夫表明不願意離婚,他去年腦中風,影響語言和右半邊手腳功能,強調「若妻兒要從旁照顧他,就返家團聚,履行同居義務」;不過,婦人不願意,堅持離婚。法官認為先生外遇,應負婚姻破綻責任,因此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