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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治暈眩遭二度性侵 治療師搶輸衛生紙重判

高雄洪姓治療師色膽包天,兩度性侵婦人遭最高法院判5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洪姓治療師色膽包天,兩度性侵婦人遭最高法院判5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一名罹有憂鬱症的婦人阿雲(化名),因長期暈眩求醫無效,經朋友介紹到中醫診所接受調氣治療,沒想到兩度遭洪姓治療師性侵,阿雲取得沾有分泌物的關鍵衛生紙、錄音證據後提告,一、二審皆依《利用權勢即機會性交罪》判刑5年,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判決指出,2015年10月阿雲經徐姓友人介紹到愛和堂接受調氣治療,不料遭洪男用手指及生殖器性侵,阿雲因欠缺性自主判斷能力,事後才發覺遭性侵,但因受憂鬱症影響,受創後自我封閉並未告知他人,直到女兒察覺母親行為有異,於12月25日前往警局報警。

阿雲為蒐集證據,又於同年12月28日,前往洪男的中醫診所接受調氣治療,洪男再度下手,洪男性侵後將保險套用衛生紙包覆放置左邊口袋,療程結束後,阿雲衝出診療室奔向櫃台,告知洪男的太太她被性侵,為了奪取洪男口袋裡的保險套,雙方在店外拉扯,阿雲搶到洪男口袋中掉出的衛生紙,報警作為證物並就醫驗傷。

判決指出,從阿雲提出的證物中,包括衛生紙及她內衣的殘留唾液,皆驗出男性體染色體,並與洪男的染色體相符,顯見洪男確實犯案,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