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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夜店遇帥哥一夜春宵 怕媽媽硬扯遭性侵結局神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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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名18歲辣妹夜店邂逅帥哥兩人一夜春宵,媽媽質問後她辯稱自己遭性侵,高檢署目前將此案發回重查。(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18歲辣妹夜店邂逅帥哥兩人一夜春宵,媽媽質問後她辯稱自己遭性侵,高檢署目前將此案發回重查。(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年輕辣妹娃娃(化名),去年8月底與閨蜜到信義區夜店狂歡,與1名帥哥阿發(化名)看對眼,雙方到飯店開房間。事後,娃娃母親發現此事,質問下娃娃竟扯謊自己遭性侵,因而提出告訴;檢方偵辦後,阿發獲得不起訴處分,為了出一口氣,竟將媒體報導的訊息傳給娃娃炫耀!娃娃氣炸向高檢提出再議,高檢決定撤銷不起訴,發回北檢重查。

據了解,案發當時娃娃才18歲,因為外型高聎亮麗像名模,身邊不乏眾多男子追求,母親擔心她交友狀況,每天以手機定位掌握女兒行蹤。去年8月底某日,娃娃與閨密信義區夜店狂歡,結識阿發,雙方在舞池中耳鬢廝磨,離開夜店後,2人到飯店開房間,大戰3小時後返家。

未料,母親發現娃娃與男子過夜,要女兒說清楚,娃娃坦承跟阿發發生關係,由於擔心被罵,娃娃謊稱遭到性侵,並在母親的陪同下提告。阿發到案後,否認性侵,強調雙方情投意合;檢方比對當天飯店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互動親密,應無違反其意願,故對阿發做出不起訴處分。

本案經媒體報導,阿發看到新聞情節與自己遭遇一樣,加上獲得不起訴後打算一吐怨氣,故意傳新聞連結給娃娃。娃娃收到後情緒崩潰,痛哭失聲,決定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案經高檢署審議後,認為全案確有事證調查未明,因此撤銷不起訴處分,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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