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無辜女性遭騷擾枉死 藍委痛批政府拖延「跟騷法」立法
藍委洪孟楷痛批政府拖延「跟騷法」立法,導致又一名無辜女性無法適時取得保護、無辜枉死(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一位曾姓女子上班期間,多次遭到黃姓男子性騷擾表明要追求,曾女雖強硬拒絕,甚至兩度前往警局提告性騷擾,但警方依現行法令難以替曾女申請保護令,沒想到黃男竟在日前將曾女擄人殺害,震驚社會。藍委洪孟楷今天在臉書上表示,他才在兩周前於立院強烈要求加速「跟蹤騷擾防治法」立法進度,但是事與願違,政府不應再繼續拖延「跟騷法」的立法,這次又發生人命枉死的憾事,一條條的無辜人命就在政府拖延中枉死,究竟還要多少的悲劇跟騷立法才能被重視?
洪孟楷今天在臉書指出,過去曾出現藍營的女性民意代表、或綠營的女性發言人,受過不當的跟蹤騷擾的報案紀錄,跟蹤騷擾防治法真的應該要盡速推動。他呼籲內政部別再繼續拖延了,屏東黃姓嫌疑罪犯固然可惡且該死,但社會防護機制真該要更超前部署了。
現行規定,申請保護令的資格,僅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有或曾有之四等以內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由於此次涉案的黃姓嫌疑人與已故曾女並不符合上述關係,曾女生前雖申請警方保護,但警方對於黃男性騷擾並無法規範,也無法在曾女生前給予保護令。
事實上,立院不分朝野,對於「跟騷法」的修法進度都相當不滿意,但弔詭的是,朝野立委講了很久,「跟騷法」進度卻依然緩慢,究竟是內政部修法怠惰或是有其他難以說出口的原因導致,引發外界議論。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在本會期開議後質詢時就曾強調,預防與提前遏止比任何事都重要,警方執法也要有法律依據,如果有了《跟騷法》,警方第一時間就不必怕執法無法律依據,知道SOP該怎麼走,才能依法行政保護民眾生活安全,內政部官員則表示,跟騷法的內政部版本已送到政院審議中。
在「跟騷」又導致一位無辜女性受害枉死後,在立院握有席次優勢的多位民進黨女性立委、包括吳思瑤、范雲等人也立即發聲呼籲「跟騷法」應在本會期儘速立法。
立委私下指出,多個婦女團體曾在今年3月舉行記者會,對於內政部去年提出的「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草案版本,將「跟蹤騷擾」視為等同於「性騷擾」,表達強烈失望,認為就算明定糾纏犯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預防性的干預絕對重於事後懲罰,要求內政部加重跟騷處罰,並且要強化「預防為先,治安單位要能即時介入」,以避免憾事發生,部分女性綠委力挺婦團下,也質疑政院現有版本,跟騷的定義太狹隘,跟騷定義若無與時俱進,就難以達到實際的立法嚇阻,也難對受害者提供保護。
由於內政部在執法鬆緊間仍未與部分綠委取得共識,雖然負責主審的立院內政委員會已經有多達十四種版本待審,但迄今也仍在持續等政院版修正案。此次曾女的不幸事件,是否會改變立院「就繼續等下去」的苟且心態、加快跟騷法立法速度,外界都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