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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不想被火化!灌醉弱智男「活人換屍」封棺燒死 家屬痛哭:至今沒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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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為了幫助死者實現不要火葬的遺願,一名專門以運送屍體謀生的廣東男子黃松斌竟將活人灌醉,接著把人關進棺木裡火化,將對方活活燒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公佈二審結果,維持一審判決,判黃松斌死刑,緩期2年執行。

根據陸媒《山東商報》報導,家住廣東省陸豐市金廂鎮蕉園村的趙世明(化名)身高只有150公分,患有唐氏綜合症,年屆40歲仍單身;趙世明有個習慣,每天吃完午飯就到外面走走、撿垃圾,但總是會在晚飯前回家,不料2017年3月1日後,就再也沒有回家。

家屬調閱監視器發現,趙世明被一輛白色車帶走,嚇得趕緊報警,直到2年半後才找到兇手。2019年11月,警方公布調查結果,趙世明被黃松斌挾持到碣石鎮霞博村後遭灌醉,在酒醉喪失反抗能力之時,被移入棺木中殺害。

黃松斌到案後供稱,由於當地政府禁止土葬,必須進行火化,但生病的有錢人鄭志超(化名)臨終前表示不想被火葬,因此他的弟弟到處找人幫忙,之後輾轉找上他的老闆劉長貴(化名),並開價10.7萬(約新台幣46.4萬)作為酬勞。

黃松斌透露,自己因為劉長貴保證給予豐厚酬勞,因此喪失做人底線,動了殺害無辜者的念頭,在路上騙走趙世明,接著把他灌醉,再將人裝入棺木裡,用4顆釘子封住,由趙世明代替鄭志超去火化。

案經上訴,二審法院認為,黃松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黃松斌以出售屍體牟利為目的,殺害他人,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針對判決結果,趙世明家屬哭訴,至今還沒有得到兇手家屬、買主的一句道歉,且買主弟弟沒有被起訴,讓他們情何以堪,「如果買主這樣都得不到法律的制裁,那麼是不是有錢就能為所欲為?是不是他家人再有人過世了,還是一樣可以出錢買命,再去禍害另一個家庭?」趙世明家屬希望司法單位能夠還公道,讓惡人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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