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榮超市退場1/陷股權之亂! 攤商控北市府放任財團入侵
位於新隆社區地下室的欣榮超市公司佔地約五百坪,前後因經營不善、海砂屋問題面臨退場。(圖/馬景平攝)
台北市政府過去為推動現代化市場,輔導中正區金華街有證攤販轉型為「欣榮超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如今卻爆出股權之亂。原始六十名攤商之一的李美惠控訴,當初配合市府以成立公司的營運方式轉型,市府事後卻棄攤商權益於不顧,任由特定財團入股超市,經減資再增資的操作把原攤商的股分嚴重稀釋;只有少數攤商提告勝訴,拿回自己的股分,其他攤商的當初投入的血汗錢則憑空蒸發。
「當初攤商要拿錢出來做超級市場的時候也非常害怕,但市場處一再保證不會讓股權被吃掉,還說會輔導我們、補助設備和人員訓練。」李美惠表示,目前原始攤商的股份已剩不到一半,加上市場位址又因海砂屋必須退場,市府卻依股份核發補助金,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原始攤商擬組成自救會討回自身權益。
台北市市場處副處長高群荐指出,因欣榮市場位在新隆社區地下室,108年台北市建管處公告新隆社區建物氯離子含量過高,依法兩年內停止使用,三年內自行拆除,營業場地半年內必須撤離。由於之後無其他場地提供欣榮經營,參照《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依原始攤商人數核發共4200萬元補助金,協助攤商退場。
數名原始攤商提出兩大質疑,首先,市府依原始股東六十人,每人七十萬元計算,核發金額4200萬元退場補助金,卻未規範核發方式,最後恐為填補公司資金缺口,全落入經營者的口袋,攤商屆時將血本無歸;其次,市府過去以輔導零售市場轉型為由,與有證攤商取得共識成立超級市場後,卻未加以規範股權移轉比例,導致欣榮市場原始攤商總持股比例早已少於一半。
「108年公司第一次召開股東會,我發現自己的股份竟從原始的兩萬股變五千股。」李美惠說,民國86、90年公司召開股東會先後進行減資、增資,但包括她在內的多位原始攤商全然不知這兩場股東會結果。股份受影響的另一名股東柯騰晏率先發難,提起民事訴訟,今年三月一審判決出爐,宣告當年減資、增資均無效,並要求欣榮回復柯持有的兩萬股。針對後續退場補助金發放爭議,柯無奈地說,「公務人員誰會負責?只盼七十萬最後能確實發到每個人手上。」
對此,高群荐表示:「市場處與欣榮為租賃關係,當初欣榮成立時以公司型態經營市場,市場處簽約的對象為公司,補助金當然是發給公司,但市場處也要求公司應透過股東會釐清股權爭議,並經由股東會決議補助金如何發放。」欣榮法定代理人則表示,相關爭議已進入訴訟程序,將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