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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閨蜜男友家遭爺爸「夾殺硬上」 一句「他爸好帥」提告GG

閨蜜 夾殺 性侵
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聲稱,遭閨蜜男友的爸爸與阿公性侵,但沒有證據。(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聲稱,遭閨蜜男友的爸爸與阿公性侵,但沒有證據。(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今年2月西洋情人節逃家,當晚透過黃姓閨蜜安排,住進這名閨蜜男友的家,與林男的父親及阿公睡同房。少女事後指控,她在暫住期間睡覺到一半,被林男的父親及阿公「夾殺」,性侵猥褻得逞。但新北地檢署調查,少女事發隔天,仍與兩男同睡,還對閨蜜透露「他爸好帥」,與性侵被害者反應不同,最後依證據不足,不起訴林家父子。

據了解,這名未成年少女,情人節當天逃家後,暫住閨蜜的林姓男友家中,並與林父、林姓阿公同房睡覺,她指控,睡到一半,被父親、阿公夾在中間睡覺的她,感覺被撫摸胸部、下體等私密部位,她雖趕忙拒絕,但後來仍遭硬上;隔天晚上睡覺時,少女控訴,林父還拉她的手,去摸阿公的下體,並用自己的下體磨蹭她,少女因此提告這對林姓父子性侵、猥褻。

但林男的父親與阿公到案時,雙雙否認性侵,並喊冤提到,當天父子倆確實睡同房,但少女是睡另1個房間,3人沒有同房睡覺;少女的黃姓閨蜜則出示兩人的訊息往來,少女居住後,還傳訊息給閨蜜:「什麼時候介紹妳男友的爸爸給我認識」、「他爸不錯喔」、「很喜歡」。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如果少女居住的第一晚就被林男的父親與阿公性侵,隔天怎還願意與兩男住一起,這跟一般性侵受害者的反應不同;加上無具體證據證明兩男性侵少女,最後林家父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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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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