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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孩開電腦播卡通!驚見妻出軌4男「激戰74次」啪遍全台 最慘綠帽夫崩潰

出軌 夫妻 人夫 綠帽 士林地院
(示意圖/PAKUTASO)

(示意圖/PAKUTASO)

北部一名人夫長期在國外出差,某天用電腦播放卡通給兒子看時,意外發現妻子的LINE未登出,不料竟赫見女方一口氣出軌4男,並陸續和4人發生74次性關係,當場情緒崩潰,氣得向小王一號求償200萬元,另3男則分別求償5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人妻與4名男子分別須連帶賠償共4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與被告於2006年結婚,婚後因工作關係經常至國外出差,2018年9月間,他從外地返家期間,原本打算用電腦播放卡通給孩子看,無意間發現妻子的LINE未登出,一時好奇點開視窗查看,隨即驚見女方和4名男子的親密對話、照片等,這才知道自己被戴了綠帽,還是一口氣戴4頂。

原告指控,妻子與吳姓小王自2011年開始婚外情,至2015年12月為止,2人一共在摩鐵、吳男公司,甚至自家等地發生性關係,至少通姦70次,性愛足跡遍布全台;不僅如此,人妻更和張姓小王出軌至少1次、許姓小王2次、劉姓小王1次,相關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決定對5人提告求償。

針對人夫說法,被告方面反控,人夫證據未經同意侵入妻子電腦,以破解、侵入等不正手法窺視、竊取私密及數量龐大之LINE、雲端空間、電子郵件等虛擬領域,且LINE對話及郵件當屬個人隱私,嚴重侵害配偶之人格權與隱私權,不僅目的與手段相違,且已有違比例原則,非法取得之證物更不應具證據能力。

士林地院審酌,被告主張人夫以不正方法竊取資料,但並未舉證對方以何種手段竊取上揭證據,縱使該訊息為女方隱私,在維護原告民事訴訟權益及配偶權保障之要求下,以男方所取得及使用該等資訊之方式,對於配偶隱私權之侵害比較,尚無逾越比例原則,因此判處人妻和4名小王應連帶賠償共4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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