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中部長功課1/《醫預法》助家屬釐清醫療糾紛 吳玉琴:第3公正單位補資訊落差
立委吳玉琴認為,《醫預法》立法後的程序和第3公正單位可協助病人家屬釐清真相。(圖/黃耀徵攝)
立法院開議後,衞福部長陳時中向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請託支持《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草案,展現盼能減少醫療糾紛,並保障醫護人員與病患家屬等各方權利的雄心;立委吳玉琴表示,衛福部很負責任地提出預告草案,且有上一屆國會的討論基礎,盼能儘速立法由公正第3方單位來彌補各方的資訊落差,讓病人家屬了解醫療過程的真相。
吳玉琴表示,上一屆國會通過《醫療法》第82條修正草案,明確訂定醫事人員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的過失構成要件及裁量事項,當時就有共識要積極推動醫療糾紛的「非訴訟調處機制」,因此制定《醫預法》也可以說是《醫療法》第82條修正後的配套措施。
吳玉琴指出,在醫療過程中,有些結果並不是醫療者導致,而是病程中某些原因造成,不是故意或過失,但在因為資訊落差、不對等情況下,又沒有一個合適的救濟管道,病人、家屬面對爭議就會直接採取對醫師、醫院的刑事告訴,這對雙方是極大壓力。
吳玉琴說,對病人家屬來說,要了解病程的資訊、知識,也有一定難度,因此訂定《醫預法》藉由明確的行政程序,可以讓病人和家屬從第3方公正機構單位,來了解醫療爭點的整理和內容。她說,讓病人家屬有所循,經由第3方公正客觀的視野審視醫療爭議是否有疏失,畢竟病人家屬方最想要了解的就是事實為何?
吳玉琴表示,上一屆國會對《醫預法》已有進行討論,當時不同版本草案最後出委員會,雖協商沒有共識,但經過反覆協商,其實歧異已經逐漸縮小。她舉例,醫院是否要設關懷小組?到底多大規模的醫院才要設置?哪個單位來擔任第3方的公正單位?都有討論出一些基礎和妥協。
吳玉琴說,第3方公正單位要開放給民間團體負責,或是制度剛上路時,交由政府相關部門的單位會比較合適,例如「藥害救濟基金會」。她認為,由政府相關的基金會先客觀試行一段時間,建立讓醫界和家屬等各方都能信任的程序基礎後再評估,也不失為一個方式。
吳玉琴強調,相信在醫糾下,病人和家屬都不是以提告醫院和醫師為目的,而是希望藉由專業協助,釐清醫療過程、了解真相。她說,《醫預法》尚未立法完成,但醫事司也有在一些縣市試行調解,據了解在新北市就做得還不錯,但這也要看各縣市的積極度,因此還是希望趕快完成《醫預法》立法,有法源依據才會有更清楚的第3方公正單位讓病人家屬依循。
吳玉琴說,病人家屬端絕對不是想無理取鬧,或一定要苛責醫師,而是要了解真相,大家都不想走訴訟,也不樂見浪費醫療和司法資源,如果能透過《醫預法》立法後的程序和第3公正單位釐清真相,這對台灣社會一定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