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子涵被爆列劉喬安賣淫冊主角 共處一晚20萬

子涵 賣淫 劉喬安 翁子涵 連千毅
連千毅靠著直播賺不少錢,傳出連千毅與女直播主曖昧不清。(圖/翻攝連千毅IG)

連千毅靠著直播賺不少錢,傳出連千毅與女直播主曖昧不清。(圖/翻攝連千毅IG)

曾和連千毅直播賣遊艇的辣模子涵(本名翁子涵),日前被捲入直播主連千毅的后宮亂鬥爭議中,她當時還一度喊冤,公布對話紀錄自清,但最新消息傳出,她捲入劉喬安4年前所爆發的跨國仲介賣淫案,子涵被起底,曾被仲介到澳門和台中賣淫,價碼一次12至20萬,當時18歲的她,還曾被台北地檢署以證人身分秘密約談。

本名翁子涵的女模子涵,被指涉及劉喬安4年前所爆發的跨國仲介賣淫案。(圖/翻攝子涵IG)
本名翁子涵的女模子涵,被指涉及劉喬安4年前所爆發的跨國仲介賣淫案。(圖/翻攝子涵IG)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翁子涵的經紀人出面證實,翁子涵得確曾在18歲時,因劉喬安所涉及跨國仲介賣淫案,以證人身份接受警方約談,但經紀人強調,子涵沒有賣淫,也從未在其中拿到酬勞,當時她只是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不是被告。

而判決書指出,2015年劉喬安和應召站的首腦「戴姐」戴君儀仲介女模女星,陪男客出國度假兼賣淫,在「花名冊」中查出了「子涵」的名字。判決書提到,子涵在2015年3月赴澳門從事性交易時,男客付12萬元,她分得7至8萬元;5月再赴澳門,對方付20萬元,她分得7至8萬元;9月第三次在台中,男客付12萬元,她分得7萬元。

對於判決書內容,子涵經紀人強調,子涵當時是以證人身分出庭,沒有拿過任何一毛錢,更沒有賣淫。子涵的父親也護女澄清表示:「她不可能(賣淫)啦,她還算潔身自愛。」

子涵 賣淫 劉喬安 翁子涵 連千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