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隔離全面放寬 入境符「3條件」可不採檢或提前解除隔離
行政院長蘇貞昌(左二)9日到立院備詢,立委關切帛琉「旅遊泡泡」何時成行?外交部長吳釗燮(左一)表示有結論會和大家報告。右為衛福部長陳時中。(圖/中國時報王英豪攝)
有鑑於近期有許多早已在國外感染的個案回國,疫情指揮中心的專家諮詢小組昨天決議,曾確診者未來入境,若持有2次PCR檢驗陰性證明,不鼓勵再做採檢,直接進入居家檢疫14天;另入境及自費篩檢者,2次PCR採檢Ct值大於34、無症狀及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即可被認定為無傳染力提前解除隔離,全面放寬確診認定標準。
台灣增1例境外移入
台灣昨又新增一例案978的境外移入個案,該案是一名自宏都拉斯返台的30多歲女性國人,PCR檢驗Ct值高達34,血清抗體IgM陰性,但IgG為陽性,研判已在國外感染有段時日。
案978是在去年5月至宏都拉斯工作,今年1月開始就有鼻塞症狀,1月6日曾在當地確診新冠肺炎,於住處隔離至2月19日,期間做過4次採檢,但結果都為陰性。案978於2月21日返台,住進防疫旅館,3月8日檢疫期滿因應工作需求自費採檢,再度確診。
莊人祥以本案為例,將來若在國外曾被確診且無症狀,入境時只要提出2次的PCR陰性證明入境後就不會鼓勵進行採檢,但同樣需進行14天的居家檢疫,不過這項新規定尚未完成簽核,上路時間未定,因此仍然將案978列為確診,同時匡列其密切接觸者。
雖然不鼓勵這類民眾進行篩檢,但若透過自費採檢篩出,仍然會通報為確診病例,相關接觸者仍然會被匡列。莊人祥指出,但如果符合3大條件,包括2次PCR採檢Ct值大於34、確診個案無症狀、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即可被認定為無傳染力提前解除隔離,同時個案的相關接觸者也得以解隔離。
越南+1台灣移入個案
至於越南昨日發現1名台灣移入個案,對台灣再輸出確診個案,莊人祥對此說明,該個案出境台灣、入境越南的時候,PCR檢測都是陰性,經調查個案在台灣有2名同住家人,也有和親友餐敘,接下來會列為接觸者採檢。
莊人祥指出,該個案在1月8日返台,2月22日到越南,之前有先在台灣的醫院進行檢測,為陰性。個案2月22日入境越南檢測陰性,3月7日則檢出陽性,情況與上一例相當類似,在出境前和入境的時的結果都是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