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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資170億元興建11座再生水廠 2026年日產33.4萬噸水

再生水廠 水利署 高雄鳳山溪
政府跨部會結合中央與地方,預計在2026年前推動全台11座再生水廠的興建,圖為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二沉池。(圖/藍鯨水科公司)

政府跨部會結合中央與地方,預計在2026年前推動全台11座再生水廠的興建,圖為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二沉池。(圖/藍鯨水科公司)

為防範缺水危機,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方政府等單位,自2013年起推動再生水廠建設,斥資170億元,預計在2026年前興建11座再生水廠,達到再生水量將達每日33.4萬噸。

經濟部水利署表示,自102年起就已開始共同推動再生水廠建設,隨著汙水下水道接管率提升,陸續推動11座再生水廠示範計畫。其中,第1座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已於2018年8月完工,每日產水達4.5萬噸直接供應中鋼。第2座台南永康再生水廠則將於2021年4月起分階段產水達每日0.8萬噸,配送給南科園區廠商使用根據計畫,每1至2年都能有1座再生水廠完工。

水利署說明,再生水廠的興建有賴完善的下水道建設及處理等級高的汙水處理,更需要有就近的工業用水者,早年興建的八里污水廠就,因這2個條件不足,導致興建再生水廠不易營運。 

為達成115年全台灣系統再生水廠,使用公共汙水廠放流水,供應每日33.4萬噸再生水的政策目標。水利署與營建署及相關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計畫-再生水工程」、「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等計畫,共計籌設包括桃園北區、新竹竹北、台中福田、豐原及水湳、台南永康、安平及仁德、高雄鳳山、臨海及楠梓(或岡山橋頭)等11座再生水廠,經費合計約170億元。

水利署表示,再生水廠不易營運,如何建立永續經營的商業模式,歡迎各界關心的學者專家提出建言,共同尋求突破。

再生水廠 水利署 高雄鳳山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