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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過世子女不處理!人夫「領32萬辦後事」竟遭兒提告 判決結果出爐

妻子 過世 後事 父親 偽造文書 屏東地院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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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一名林姓男子的妻子2018年過世,他拿著亡妻的存摺和印章提領32萬餘元料理後事,不料竟被親生兒子控告偽造文書。林男喊冤稱,因為子女不願處理,他才會提領存款善後,再說妻子生前也同意自己動用存款,否認偽造文書。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擅自提領存款,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林妻於2018年10月間亡故,林男在3天後拿著亡妻的郵局存摺及印章,到里港鄉郵局提領32萬9600元;不料同有繼承權的兒子得知後,竟氣得跑到里港警分局報警,對父親提出偽造文書告訴。檢方偵查後認為,林妻過世後,丈夫和2名子女都有繼承權,但林男未經2人同意擅自提領存款,依法起訴。

庭訊時,林男辯稱,因為子女不願意處理,他才會提領妻子存款,目的是為了支付亡妻生前的醫療、看護費用,以及喪葬費等支出,再說妻子生前也同意他動用存款,自己身為父親,當然沒有道理找子女商量。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未經全體遺產繼承人同意,私自提領存款,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全案上訴二審,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雖然林男提領存款是為了支付亡妻醫療及喪葬費,但相關行為已損害郵局管理儲戶儲金之正確性,惟考量被告犯案動機,此前無前科,素行堪稱良好等一切情狀後,改判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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