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爭議4/北捷廢土也倒這邊!五股垃圾山是歷史共業 新北市府要地主全扛
1988年台北捷運正式動工,不少工程廢土都往五股垃圾山倒,1990年代台灣經濟起飛,垃圾山的垃圾量也愈疊愈高。(圖/報系資料照)
由於擔心罰單吃不完,阿水打算請人將整片農地都鋪設草皮,初估要花費80萬元至120萬元,「城鄉局說要種到土都看不到,我問你,這要怎麼種?」他感嘆說,城鄉局要求地主將農地種到「滿版綠」,連人要走的小徑都不能有,根本就是強人所難。
「要恢復農地農用,我們已經做了,但新北市政府將法規壓在地主身上,為了執政的亮點,逼迫地主用自己的錢來幫忙做環境綠化,卻沒有提供我們任何的協助。」阿水一語道出不少五股地主的心聲。
據本刊調查,超級強颱「葛樂禮」1963年侵台,造成大台北地區頓時成了水鄉澤國,民眾泡在水裡3天3夜。事後政府單位檢討認為,水災是因為關渡隘口過窄,導致雨水宣洩不及,遂於隔年進行淡水河道拓寬工程,意外導致海水倒灌,附近土壤鹽化無法再耕作。
1988年起,台灣重大工程和台北捷運陸續動工,開挖捷運的工程廢土都往五股傾倒。有些地主為了生計,將土地供作傾倒廢土,賺取處理費,或是租給業者蓋違建工廠,五股垃圾山的臭名由此而來。
律師陳昭琦表示,新北市政府開罰原因是基於地主仍未完全恢復農用或植生綠化,但應更明確地向地主解釋何謂「完全農用或綠化」,受罰地主若有不服,可依《訴願法》相關之規定,在接到處分書3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請求撤銷罰鍰處分。若訴願遭駁回,則可在接到訴願決定書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對此,城鄉局澄清,五股垃圾山範圍內的土地,大部分屬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依法應做為農業使用或恢復植被。日前開罰部分地主,是因為該土地恢復農作情況不夠完整,城鄉局並未脅迫綠化私人農地。
新北市城鄉局回應如下:
有關五股垃圾山範圍內之土地,多為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農業區,恢復作為農用或植生綠化,為土地所有權人應盡之義務,無關公有土地或私有土地。
地主提及政府限定人民栽種植物種類,實非屬實。
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恢復作為農用或作為植生綠化,惟考量該地下方長期被違法堆埋土石,且市府並未要求全數清除,倘恢復農業使用有一定之難度,為確實維護土地改良,故建議土地所有權人可採簡易綠化為之,至於100%滿植,是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勿以零星點綴植生敷衍作法,作為恢復使用之樣態,另缺水缺電之相關事宜,市府亦會協助土地所有權人處理。
最後,倘土地所有權人認為權益受損,亦可透過訴願或訴訟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